作者:宋敏 王海燕 來源于:家長學院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目的在于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之所以確定12月4日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xiàn)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因此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憲法日”,意義十分重大。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在社會發(fā)展中,憲法起到不可取代的規(guī)范作用,它融入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F(xiàn)代中國的法治教育,更是重中之重。一直以來,我國教育部對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和法律素質的提高十分重視,尤其國家憲法日設立以來,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視國家憲法日的主題教育活動,著力普及憲法知識,并通過營造儀式感、莊重感培養(yǎng)學生對憲法的尊崇感,弘揚憲法的精神,讓學生在教育中主動接受法律知識,成為新一代具有法律意識的青年。
為響應“國家憲法日”,也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文學院結合自身專業(yè)特色,推出了一系列面向全校的弘揚法治精神的普法、宣法活動。通過“學憲法 講憲法”演講比賽、“我講憲法”優(yōu)秀微視頻征集大賽、法治網(wǎng)絡知識競賽、“口才爭鋒 辯論爭強”辯論賽等活動,在校內傳播法律意識、營造法律氛圍,提高同學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yǎng)。通過法律大講堂、庭審現(xiàn)場等與法律的近距離接觸,為我校法律專業(yè)的學生提供專業(yè)平臺,突出法律特色,建設交流空間。本次法律文化節(jié),在學生之間廣受好評。
法律文化節(jié)為學校師生提供了一個學法、知法、用法的平臺,激發(fā)了師生心中對于法律的熱情,提高了同學們的法律素養(yǎng)。在全校范圍內傳播了法律知識、弘揚了法治精神,傳播了社會主義法治正能量,對于營造校園法治氛圍具有重要作用。“庭審現(xiàn)場”的活動,讓同學們有機會了解實踐中民事、刑事案件的法庭庭審流程,了解公檢法系統(tǒng)及律師職業(yè),加強與社會相關職業(yè)從業(yè)人員的聯(lián)系,增強與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從業(yè)人員的溝通與交流。同時,此類活動也加強了我校與外界的聯(lián)系,一定程度上擴大了我校在社會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一個小小的法律文化節(jié),反映的不僅僅是人們對于法律學習的熱情和決心,更是法律在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從古至今,無法便無以成國,法律就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骨架,支撐起一個法治國家。
在前不久剛結束的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也在其報告中明確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中國建設進程。另外,習近平總書記提到的“法治素養(yǎng)”四個字,給人留下很深的印象。雖然僅僅四個字,卻體現(xiàn)著極為重要的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現(xiàn)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從全民出發(fā),從人民本身提高法治素養(yǎng),才能推動國家法律事業(yè)的發(fā)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建設。國家事業(yè)的發(fā)展,需要法律的保駕護航,十九大中對法律的再一次強調,將為中國法律未來的發(fā)展指明出路,使中國法制建設更上一層樓。
我們無法離開法律,它是我們每個人、社會以及國家的保護罩。我們需要用實際行動將其牢牢地武裝在自己身上。作為當代大學生,我們必須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此外,我們還要認真領會社會主義法律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增強國家安全意識,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與和諧社會建設中,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合格公民。作為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必須要提高法律修養(yǎng),為推動中國法制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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