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智文 來源于:家長學院
近日,貴州遵義,蘭某、張某夫妻倆因往牛肉粉里放罌粟,分別被余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各并處罰金7000元。法院審理查明,2人經(jīng)營一家牛肉粉店,往牛骨湯中放罌粟提味,希望帶來回頭客。(3月22日 《中國新聞周刊》)
這樣的事件并不是孤例。2019年,深圳警方就在某家粥鋪查獲大批罌粟籽和砂鍋醬。同年,哈爾濱一家麻辣燙店,為了讓自己的麻辣燙店生意好,也將罌粟殼作為輔料加到麻辣燙里。這些商家都迷信所謂“摻入罌粟能提鮮”,可以讓顧客上癮,從而迷上自家食物,三天兩頭就要吃一次。
對于罌粟,人們并不陌生,我國對罌粟種植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除藥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單位和個人無論出于何種目的,一律禁止種植。但是相比于罌粟,罌粟殼的危害更大,過量食用混有罌粟殼的食物輕則讓人上癮,重則危害神經(jīng)系統(tǒng)等重要人體組織。
罌粟殼并不能為食物提鮮,反而會增加一種酸澀的味道。其實,以前很多地方人們都將罌粟作為一種調味料使用。而經(jīng)過這么多年國家的宣傳之后,大多數(shù)人都認識到了對像罌粟這樣的毒品植株或種子來說,無論是種植還是儲存等都是違法甚至構成犯罪的行為。
如今,還有商家抱有僥幸心理,為了回頭客而在所售賣的食品中添加罌粟等成癮性物質,究其根本還是利欲熏心所致。這家牛肉粉店為了自家生意,不惜食客的生命安危,冒著法律風險,一味追逐利益的行為極其惡劣,吃相難看。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不僅需要法律的保障還需要每個食品消費者自身提高安全意識。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完善法律法規(guī),提高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行為的懲罰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普通百姓也應當提高警惕,加強食品安全意識,選擇正規(guī)有資質的店鋪,一旦發(fā)現(xiàn)有疑似不法行為,應當立即報警處理或向監(jiān)督部門反映舉報。與此同時商家也應當聚焦長遠利益,以誠信經(jīng)營為本,切忌蠅頭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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